关于开展广东省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律检查的通知
10月30日,广东省互金协会发布了《关于开展广东省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律检查的通知》,以下简称(《通知》)。
根据《通知》,本次自律检查重点关注以下十个方面:
1.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,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;
2.是否有资金池,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;
3.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;
4.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;
5.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;
6.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;
7.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;
8.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;
9.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(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);
10.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。
本次检查对象针对注册在广东,于2018年4月25日前向注册地市金融局、银监分局提交了整改验收申请,并在2018年10月10日前按规定提交了自查报告的网贷机构。
此外,在时间安排方面,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需在2018年11月2日18点前填写《自律检查申请函》,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。








